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方是???
By Yola Ngan
CUHK|Social Career Intern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起源要數到21年前,即2001年。
當時,荷蘭有四對同志情侶在阿姆斯特丹的市政廳合法結婚,令荷蘭成爲史上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時任阿姆斯特丹的市長對於四對同性伴侶能夠合法結婚表示高興,亦與大眾一起慶祝擁有重大意義的婚姻平權。
由荷蘭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引領下,廿多年來陸續有井其他國家或地方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相關法案。直到2022年,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和地方超過30個。雖然數字上反映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發展正面,但其實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方仍然比較集中於西歐和北美洲。
相反,在亞洲和非洲容許同性伴侶可以合法結婚的地方就只有台灣和南非,就算同性婚姻合法化運動在西方國家較為普及,但每個地方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過程亦不同。
這篇文章將會帶大家認識其中五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方,簡介這些地方是如何達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里程碑;最後,文末會綜合一些數據分析,讓大家更了解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國際層面上的發展趨向。
同性婚姻合法化地方(截自2022年中)
1. 荷蘭 Netherlands (2001)
2. 比利時 Belgium (2003)
3. 加拿大 Canada (2005)
4. 西班牙 Spain (2005)
5. 南非 South Africa (2006)
6. 挪威 Norway (2009)
7. 瑞典 Sweden (2009)
8. 阿根廷 Argentina (2010)
9. 冰島 Iceland (2010)
10. 葡萄牙 Portugal (2010)
11. 丹麥 Denmark(2012)
12. 巴西 Brazil (2013)
13. 英格蘭 England (2013)
14. 威爾斯 Wales (2013)
15. 法國 France (2013)
16. 紐西蘭 New Zealand (2013)
17. 烏拉圭 Uruguay (2013)
18. 盧森堡 Luxembourg (2014)
19. 蘇格蘭 Scotland (2014)
20. 芬蘭 Finland (2015)
21. 愛爾蘭 Ireland (2015)
22. 美國 USA (2015)
23. 哥倫比亞 Colombia (2016)
24. 格陵蘭 Greenland (2016)
25. 澳洲 Australia (2017)
26. 馬耳他 Malta (2017)
27. 德國 Germany (2017)
28. 奧地利 Austria (2019)
29. 厄瓜多爾 Ecuador (2019)
30. 台灣 Taiwan (2019)
31. 北愛爾蘭 North Ireland (2019)
32. 哥斯達黎加 Costa Rica (2020)
33. 智利 Chile (2021)
34. 瑞士 Switzerland (2022)
台灣 Taiwan
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方正是台灣。在2017年,司法院(台灣的憲法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司法院認為當時的《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違反婚姻自由及平等權,確認違憲,並要求行政與立法機關於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訂,若兩年時程未完成,同性伴侶將直接適用現行《民法》。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該法表示同性伴侶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的婚姻權益。台灣的司法院在釋字中認可台灣人有與同性伴侶合法結婚的權利,但立法的權力不是司法院所持,因此立法合法化同性婚姻是由立法院負責。
奧地利 Austria
奧地利的憲法法院審查了2009年立法的「伴侶登記法案」。這條例容許同性情侶登記,但禁止他們結婚。
兩名女同性伴侶不願意只做伴侶,而是想擁有真正的婚姻關係,但市政府以「婚姻關係只限定於一夫一妻」爲由而拒絕她們。這對同性伴侶宣稱民法婚姻局限於異性戀者涉違反奧地利憲法中的「人人平等原則」和「反歧視原則」,於是上訴至奧地利憲法法院(Verfassungsgericht)。
憲法法院於2017年判決「禁止同性伴侶註冊民法婚姻是違憲的行為」,並裁定2018年底屬政府禁止同性婚姻的最終期限,亦要求國會必須在此期限前修憲;最終,奧地利同性伴侶於2019年開始即可以合法註冊民法婚姻。法院亦指婚姻和已登記情侶的區別不能在不歧視同性情侶的情況下成立。
馬耳他 Malta
馬耳他曾經是一個保守的天主教國家。但時任總理約瑟夫·穆斯卡特(Joseph Muscat)為實現自己的競選承諾,他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帶上議會。儘管天主教教會對同性婚姻的持反對立場,2017年馬耳他議會的67位議員之中,只有1位議員對這項法案投下反對票。這個決定不但打破天主教傳統觀念,更展現同性婚姻在這個島國受到廣泛支持。
馬耳他在2016年亦是歐洲第一個禁止同性戀「矯正治療」(“Gay conversion therapy”),並將性向矯正治療視為犯法的國家。
澳洲 Australia
有別於以上地方,澳洲是採取公投方式去決定同性婚姻合法化。
2009年,澳洲同性伴侶與異性配偶享有同等權利,並於2013年通過反歧視法以保障同志群體。 澳洲政府自2015年開始推動全國同性婚姻的公投,於2017年舉行歷時兩個月的郵遞投票。最終投票率高達79.5%,當中61.6%選民投贊成,表態支持修法容許同性伴侶結婚。在2017年12月,高達79.5%的投票率之下,有61.6%選民投下贊成票,
德國 Germany
時任總理默克爾(Angela Merkel)一直反對同志婚姻合法化,但出乎意料地在德國國會下議院聯邦議院(Bundestag)投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時,總理默克爾向所屬的中間偏右政黨國會議員表示憑良心投票。默克爾放棄長期以來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強烈反對立場後,喚起加速法案表決的聲音。社民黨等因此展開行動,最終國會393名議員表決同意這項修正案,226票反對,4票棄權,並於2017年6月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
同性婚姻合法化代表社會接受度高?
縱使全球多個國家或地方政府逐漸變得開放,並透過法律途徑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大部分國家仍然不承認同性婚姻,而持有保守態度的並非只是政府單方面。譬如說,南非早在2006年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但直到2013年,調查顯示南非人民大多(61%)認為社會不應該接受同性戀者。整體而言,中東、亞洲和非洲國家均較不接受同性戀人士。
但2019年的新數據顯示﹐各國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有所增加,綠色的部分明顯比2013年的數據多,而南非的不接受程度也下降到38%。
從2002至2019年,態度上最大改變的保守國家是南非和南韓,他們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百分比在2002至2019年分別增加了21%和19%。整體來説,各國人民對同性戀的接受態度大多提升了。
不過,儘管以上不同國家變得開放,甚至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但絕不能忽略一些保守國家的聲音。很多時候,這些國家/地方基於宗教、文化或習俗等原因,不但視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是犯法,甚至會以死刑懲罰當事人。
這些做回自己會為生命帶來威脅的情況之下,的確需要正視和改變。尤其是就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上,更需要社會每個人改變自己對議題的歧視和偏見,才有機會推動當地修改法例。
2019年一個統計顯示,學歷越高的人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亦會越高,反映大眾可以透過知識和學習,廣闊眼界,打破忌諱,培養自己成爲一個更願意接受他人的不同、更願意放下仇恨、更願意感受愛的人。
這種做人處事態度才能夠建立一個共融平等的社會,實現更多平權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