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義工服務,個人、社區、學校和企業都可以為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作出貢獻,不僅改善地球環境和生活,而且每個人也可以從義工活動中獲得寶貴的經驗,擴闊眼界,與其他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努力創造可持續的未來。作為香港義工配對平台之一,我們社職將與大家分享如何透過不同的義工服務為每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出一分力。#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定義
SDG 1 無貧窮(No poverty):消除全球一切形式的貧窮。 SDG 2 零飢餓(Zero hunger):實踐糧食安全、改善營養和促進可持續農業發展。 SDG 3 良好健康與福祉(Good health and well-being):確保健康的生活方式及促進各年齡階層人士的福祉。 SDG 4 優質教育(Quality education):確保共融、平等的優質教育及促進每人都有終生學習的機會。 SDG 5 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實踐性別平等並充權予所有婦女和女孩。 SDG 6 清潔飲水和衞生設施(Clean water and sanitation) :確保所有人都能獲取可持續的水資源和衞生設施。 SDG 7 經濟適用的清潔能源(Affordable and clean energy):確保所有人獲得可負擔、可靠及可持續的現代能源。 SDG 8 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Decent work and economic growth):促進共融和可持續的經濟增長、充足及具生產力的就業及每人都獲得合適工作。 SDG 9 產業、創新和基礎設施(Industry, innovation and infrastructure):建造具抗災能力的基礎設施、促進共融與可持續的工業化及推動創新。 SDG 10 減少不平等(Reduced inequalities):減少國內及國與國間的不平等。 SDG 11 可持續城市和社區(Sustainable cities and communities):建設共融、安全、能抵禦災害及可持續的城市和人類居所。 SDG 12 負責任消費和生產(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採用可持續的消費及生產模式。 SDG 13 氣候行動(Climate action):採取迫切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影響。 SDG 14 水下生物(Life below water):保育和可持續地使用海洋和海洋資源以促進可持續發展。 SDG 15 陸地生物(Life on land):保護、恢復和促進可持續使用的陸上生態系統、可持續管理森林、對抗荒漠化及制止生物多樣性喪失的現象。 SDG 16 和平、正義與強大機構(Peace, justice and strong institutions):創建和平與共融的社會以促進可持續發展、讓所有人都能獲得公義及在各界建立有效、負責任和共融的機構。 SDG 17 促進目標實現的夥伴關係(Partnerships for the goals):加強執行手段,促進有關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夥伴關係
透過7種義工服務實現「SDG 1:無貧窮」
可持續發展目標1(SDG 1)是無貧窮(No Poverty),希望在2030年之前消除全球一切形式的貧窮(End poverty in all its forms everyw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