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目標17具體目標包括
Finance 財政
・透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國際支援,以改善國內徵稅和其他財政收入的能力,加強國內資源流動性
・發達國家全面履行發展中國家提供官方發展援助的承諾
・從多方渠道為發展中國家調動額外的財政資源
・透過政策協調,酌情推動債務融資、債務減免和債務重組,以協助發展中國家實現長期債務的可持續性,並處理嚴重負債的貧窮國家的外債問題,以減輕其債務壓力
・向最不發達國家採用及實施投資促進制度
・加強國際合作、知識共享、互相協調和全球技術促進機制,以獲取科學、技術、創新理念及增進知識
Technology 技術
・透過優惠條件和傳遞環保技術,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發展
・促進最不發達國家的技術庫、科學、科技和創新能力建設機制能全面運作,並加強使用科技,尤其是資訊科技和通訊科技
Capacity building 能力建設
・加強對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有效和具目標性的能力建設的國際支持,以支持各國實現所有可持發展目標
Trade 貿易
・促進世界貿易組織下的普及、按規矩、開放、非歧視和公平的多邊貿易體系
・大幅度發展中國家的出口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決定,為所有最不發達國家實現永久的免稅和免配額市場准入(Market Access),包括確保對來自最不發達國家的進口產品所實施的優惠原產地規則(Rules of origin)是透明、簡單及有利市場准入
Systemic issues 系統性問題
Policy and institutional coherence 政策和制度一致性
・加強全球宏觀經濟的穩定性,包括透過政策協調和政策一致性
・加強可持續發展政策的一致性
・尊重每一個國家制定及實施消除貧窮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空間及領導能力
Multi-stakeholder partnerships 多方持分者夥伴
・加強全球可持續發展夥伴關係,特別是加強多方持份者夥伴之間共享知識、專長、技術和財政資源,以支持所有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以夥伴的經驗和資源策略為基礎,鼓勵和促進有效的公共、公私營合作和民間社會的夥伴關係
Data, monitoring and accountability 數據、監測和問責制
・加強對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的支持,以大幅度提高具質素、及時和可靠數據的可用性
・以現有的倡議為基礎,制定可持續發展的量度標準,以補充國內生產總值,並支持發展中國家的統計能力建設